阅读:
根据《关于选派2021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22﹞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拟同意穆子君等35名学生参加2022年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到教务处综合培养科(办公楼108室)。
联系电话:0898-66262267
联 系 人:陈老师
教务处
2022年5月23日
校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