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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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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通选课开课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通识课程体系,提高通识课程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满足学生多方位发展的需要,根据《海南大学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组织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通选课程,开课申报时间为:2022425日—58日。本次为普通面授课程申报,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课源。现将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讲授课程与本人专业教育背景相一致。技法类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原则

1.课程应立足于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

2.课程应有利于提高学生文化艺术素养,提升学生审美观和审美能力。

3.学校鼓励教师申报自由贸易港行业知识系列课程。

三、可申报门数及课程容量说明

1.每位教师可申请开设教学班总量不超过2个。

2.理论课程教学班的基本人数为90人,原则不超过120人;技法类课程教学班的基本人数为30人,最高人数可根据教学条件确定。

3.开课申请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往年的选课数据、教学场地以及申请开课教师教学任务等情况确定教学班的实际容量。

4.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公共艺术类通识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教师申请课程是选择以上两类课程申报。

四、申请流程

1.通选课开课申请流程具体内容见附件1

2.拟申请开设新通识通选课程的任课老师按要求填写《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程开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课程名称》通选课选修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3),58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综合培养科蒙老师(邮箱:180222@hainanu.edu.cn)。

五、申报课程审核

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通识通选课程进行审核,以确保通识通选课程的质量,审核结果通过海南大学教务处主页发布。

六、其他说明

1.通识通选课不统一订购教材,实行教师推荐,学生自行采购。任课教师不得擅自销售教材或参考资料,如有违反按教学事故处理。

联系人:蒙老师,电话66262267


附件:1.通识通选课申请开课流程

2.海南大学通识通选课开课申请审批表

3.“课程名称”通选课选修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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