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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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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办本科专业编制实验教学大纲的通知(海校教〔2006〕26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质量与水平,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根据《海南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海校办字[2004]72号),现就新办本科专业实验教学大纲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 1、2006级新办本科专业以本科培养方案为依据,在新生开课前,编制完成2006-2007学年度第1学期开设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 2、还没有毕业生的其他新办本科专业应根据需要及时修订或编制本学期所开设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 3、每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原则上均应设置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有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应占已开设实验课程的80%以上。 4、实验教学大纲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编写。 二、实验教学大纲的格式 编制的实验教学大纲格式应保持一致性,可参照《海南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或《关于做好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大纲制定(修订)的通知》(海校教字[2004]21号)或各教学单位已汇编成册实验教学大纲的格式进行编写。 三、实验教学大纲的管理 1、从2006—2007学年度开始,新办本科专业应当在每个学期开学第2周前,完成该学期开设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编制工作。 2、新办本科专业自有首届毕业生起,需将所制定的实验教学大纲汇编成册。 3、实验教学大纲由学院审定,同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楼116室,分管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备案。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www.pwnwords.com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

//www.pwnwords.com实验教学大纲(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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