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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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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校教[2006]32号)

各教学单位: 200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的要求进行,加强命题审核,对有关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8个工科专业的设计型选题不少于1/2。 2、命题、选题可在本学期的第16周(12月15日)前完成;开题可在本学期16~18周(12月18日~1月5日)完成。 3、建议指导教师回避所指导学生的答辩,以院内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4、学生可在实习单位或联系的工作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统计表(从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12月2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楼116室),同时附电子文档。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梁玉玮;电话:66293251,内线83251;E-mail: lyw630829@sohu.com)

海南大学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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