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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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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海校教[2007]5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本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学观摩活动分为院、校两级。学校在各学院开展该项活动的基础上,选出部分优秀主讲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教学观摩。 二、以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组成的听课组,全程参与此次教学观摩活动。对于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主讲教师以及组织本次活动表现突出的学院,学校将予以表扬。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组织安排一次教学观摩活动,要求青年教师、新进教师(有课除外)参加教学观摩和学习交流。同时,请事先张贴观摩课通知,欢迎其他教师和学生自愿参加。 2、各学院在选定教学观摩主讲教师时,应注意上学期已主讲过教学观摩课的不要重复选定。 3、各学院选定的教学观摩主讲教师应先准备好本次课程的简介(含进度、内容、重点、难点等),并在观摩课上课前随堂发给听课组成员及参加听课的教师。观摩课应按课程计划正常进行,不能跳跃或重复。 四、时间安排 1、教学观摩课要求安排在第6周—第8周进行。 2、各学院在第五周将拟定的观摩课时间安排及听课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五、其他 1、观摩时间为一节课。 2、课后组织听课教师进行交流。

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

海南大学教务处

2006年3月27日

联系人:虞海珍 李攀 电话:6627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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