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200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7]74号)文件精神, 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领会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本年度新设置专业申报工作。对所提交材料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5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附件: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200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7]74号)文件 附件2. 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2008学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7]74号)文件
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