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书院:
根据《海南大学学科基础课程助教管理办法(试行)》(海大教〔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教选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助教岗位单位及岗位数
本学期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设置助教岗位,岗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岗单位 |
课程(岗位) |
助教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报名地点 |
报名咨询群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高等数学 |
13 |
黄老师 |
66193150 |
hdshx2024@163.com |
6教103B |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线性代数 |
3 |
3 |
物理与光电学院 |
大学物理A(上) |
2 |
李老师 |
66252372 |
996211@hainanu.edu.cn |
7教107 |
|
4 |
物理与光电学院 |
大学物理B(上) |
3 |
5 |
物理与光电学院 |
大学物理C |
1 |
6 |
化学化工学院 |
有机化学 |
2 |
胡老师 |
66255906 |
252033706@qq.com |
研发楼713 |
|
7 |
化学化工学院 |
分析化学 |
2 |
8 |
化学化工学院 |
物理化学 |
3 |
二、申请条件
(一)全校学有余力且与助教相关课程成绩特别优秀的在读硕博研究生和本科高年级学生。
(二)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无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助教指导教师统计考勤信息、组织课堂讨论和集中辅导答疑,及时向助教指导教师反馈学生学习中的典型问题等。
(二)及时了解教学进度、熟悉教学内容,按照助教指导教师要求不定期随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低于10节。
(三)协助助教指导教师批改作业、做好优秀作业评比。学期末将所有学生作业及批改情况以PDF文档形式提交设岗单位。
(四)每学期工作结束后,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四、岗位津贴
按照《海南大学学科基础课程助教管理办法(试行)》(海大教〔2024〕14号)执行。
五、流程与时间安排
助教由学生自愿申请、竞争上岗,各设岗单位组织选拔。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16:00前
(二)报名方式:应聘学生将《海南大学助教岗位应聘表》报送设岗单位,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助教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设岗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报名情况组织选拔并公示,具体选拔时间由设岗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海南大学助教岗位应聘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