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派2018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18﹞112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拟同意李国栋等35名学生参加2019年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教务处综合培养科(办公楼108室)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898-66262267
联 系 人:王老师
教务处
2019年4月23日
附件:2019年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拟派出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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