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选派优秀学生赴国内知名高校插班学习,是我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高校间开放合作的重要举措。为推进这一重点工作,学校将采取名额分配、政策配套等措施,发挥和调动各学院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性。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按照以下分配的名额,积极联系国内知名高校(如国家“985”“211”院校,或在相应合作专业排名前列的院校),安排本学院所属专业的本科生插班学习。
(二)2012-2013学年度派出插班学习的学生应为2010级、2011级在籍本科学生,且插班学习的专业应与学生所修读专业一致。派出插班学习的时间长度可以为1至4个学期(以学期或学年作为单元)。
(三)学校对派出插班学习的学生在学籍管理上提供便利。派出插班学习的学生在外修读的学分可置换为校内应修的相关课程的学分,成绩按其在外校修读的实际成绩记录。
(四)学院联系派出学生插班学习,原则上应与对方学校签订相关协议,所涉及到的学费收取等学生管理问题,可向学校教务部门咨询。
(五)本科生到国内知名高校插班学习派出学生须以选派思想政治表现好,学业优秀或学有专长的学生为原则,具体遴选办法由各学院制定并实施。
二、名额分配
参照各学院2010级和2011级学生人数,各学院2012-2013学年度选派本科生到国内知名高校插班学习的名额分配如下:
学 院 |
名额(人) |
学 院 |
名额(人) |
农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3 |
园艺园林学院 |
4 |
海洋学院 |
2 |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
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3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4 |
人文传播学院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艺术学院 |
3 |
食品学院 |
2 |
旅游学院 |
6 |
法学院 |
3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 |
7 |
应用科技学院(儋州) |
7 |
|
|
合 计 |
76 |
三、相关政策
联系知名高校让本学院学生插班学习并实施管理,应看作学院教学管理的一个内容,学校将在明年的教学教辅单位运转经费中划出专款用于学院按上述要求完成任务所需的联系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支出,并按派出学生的人头数划拨至学院(不含应用科技学院)。此外,学校还将制定新的政策鼓励各学院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基础上,能让更多的学生到知名高校插班学习。
学院本科生到国内知名高校插班学习项目工作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综合培养科(行政办公楼108室),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66262267。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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