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我校2012-2013学年冬季小学期将围绕继续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为导向,组织开展冬季小学期的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聘请
2012-2013学年冬季小学期试点单位可依据本学院专业情况聘请相应专家、教授或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士、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来校讲授专业理论、专业前沿领域和实践实务操作等课程。
(一)聘请专家具体范围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等。
2.知名企事业的企业家及高层管理人士,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如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工程师、总规划师等,此类专家原则上从省内聘请;从省外聘请此类专家,需先将拟聘请专家基本资料提交教务处审定批准后方可联系落实完成后续工作。
(二)每个试点单位原则上聘请1名专家;学生人数达到1200人(含)以上的的学院可聘请2名,并且需要包含以上两类专家在内。另有特殊情况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聘请。
二、试点对象与课程
1.各学院可根据本院的情况,选择2010级1-2两个普通本科专业作为试点。
2.学生就业、心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等方面适合全校学生选修的课程可单独申报,面向全校2010、2011级学生开放。
三、相关说明
1.学校鼓励各学院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业专家等高级人才来我校冬季小学期进行授课,根据各单位聘请人员的层次,在经费支持上给予倾斜。
2.试点学院应充分利用小学期专家来校机会,鼓励教师主动、积极参与小学期的教学活动,主动了解企业,把握企业人才需求与培养的脉搏,进行课程改革交流。
3.本学年冬季小学期为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的18-20周。
4.小学期课程聘请的专家所在单位如为学校层面的合作单位,各学院可通过学校211办进行前期沟通。
5.请各学院(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初步确定的试点专业、年级和课程报教务处综合培养科(文化素质教育办,办公楼108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6262267。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