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决定安排2012年度实践育人专项部分经费,资助学院邀请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人士为本科生授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邀请对象主要为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如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工程师、总规划师、高级律师等),其他具有较高专业实践技能和丰富职场经验的行业领域专业人才。本期项目限定为省内相关专业人员。
2.应当讲授专业实践技能、职场实务操作、创新创业经验以及其他实践性强、对加强学生实践创新意识、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内容,以专题报告会、讲座方式进行。
3.学校提供经费,用于支付专家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课酬;由教学单位承担餐费等接待费。
4.学院应当根据专业特点、实践教学要求以及教学安排,遴选符合要求的实务界人士,人数不超过2名,并按重要性排序。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专项经费额度统筹决定资助项目与金额。
5.讲座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应当按照计财处要求,在2012年截止报账日期前完成相关经费财务报账手续。
各单位在6月26日前将《海南大学邀请行业知名人士授课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潘学松、梁玉玮;联系电话:66293251
地点: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办公楼114室)
邮箱:84065371@qq.com panxs@hainu.edu.cn
附件:海南大学邀请行业知名人士授课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可登录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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