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2]8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及省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校级精品课程:我校全日制普教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并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具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
2、省级精品课程:本年和往年度校级精品课程,且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二、评选程序
1、课程负责人提交的精品课程申报表等有关材料应真实,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教务处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如果申报数量较多,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初选),申报人(单位)在评选会上需进行现场汇报;
3、对评审结果及其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
4、经学校批准后,正式公布评选、推荐结果;
5、为维护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凡发生拉票等不正当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审标准
参照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
四、材料要求
1、《2012年××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8份及电子稿,务必注明申报级别。拟遴选出的本年度校级且符合省级申报条件的课程,不需单独填报申报材料,直接送审到本年度推荐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会议。
2、《2012年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1份及电子稿,由所在单位填报汇总,各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申报表封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务必于6月18日前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建设好本课程网站,提交至少三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要求参见附件5)。
4、遴选出的校级精品课程务必于9月1日前将课程有关资料(包括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上传到“海南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网站建设的技术支持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五、报送时间
1、报送《申报表》等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7日。
2、报送教学录像时间:6月18日上午11:00前。
联系方式:李老师,66279089,jwc-jyk@hainu.edu.cn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
颜老师,66279102,13648668607,ylei@hai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2]83号)
2、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2012年××精品课程申报表
4、2012年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5、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www.pwnwords.com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2]83号)
//www.pwnwords.com附件2: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www.pwnwords.com附件3:2012年××精品课程申报表
//www.pwnwords.com附件4:2012年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www.pwnwords.com附件5: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www.pwnwords.com //www.pwnwo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