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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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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海大教(2012)9号]

各教学单位: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将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安排,通过随机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教学观摩活动、调阅教学档案、实地检查教学设施与实验条件、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当成立期中教学检查机构,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系(教研室)、实验室进行教学工作自查,在检查的同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并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形成总结材料,确保检查效果。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

(1)学生到课率情况,学院应当每天安排抽查2-3个专业(班级),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2)教师授课情况,应当重点检查本学年新引进教师、外聘教师以及新开设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具体包括:调停课情况、按时授课情况、教学资料(教材、教案、讲稿、课程教学计划等)、教学过程(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实习指导等)、教学内容(讲课的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能否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以及更新教学内容等)、教学方法(多媒体课件使用、网络课程教学情况)以及教学效果等。

2、试卷审查归档情况。根据学校试卷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批阅、成绩登录、分析以及归档情况的检查工作。

3、期中课程考核的组织实施情况。

4、教学管理情况。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课程表、实验课表及执行情况,本学期基本教学文档归档情况,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应当认真听取师生对课程安排、教师授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4、实践教学情况

(1)实验教学:实验指导书选用、参考书配备与辅导答疑等情况;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指导教师准备实验(备课及有关实验条件的准备)情况,指导实验和批改实验报告情况等。

(2)实习安排及教师指导实习情况,重点检查2012届毕业生的实习报告、各专业的实习总结。

二、学校专项检查

(一)新办本科专业迎评自查

本学期,省教育厅将对我校动物医学(农学院)、生物科学(农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旅游学院)三个新办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相关学院应认真自查,按照要求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二)对2012届毕业论文的检查

检查2012届毕业生的选题、指导教师资格及指导学生人数、开题报告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等。学校将对2012届毕业学生进行公开观摩答辩,具体学院、专业、人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教务处将组织有关科室与教学督导参加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应认真加以总结,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机构、检查过程、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与改进建议等),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应当于6月1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科。

3、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儋州校区)可参照上述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4、联系方式

虞海珍、符金万 电话:66279099

潘学松(实践教学部分)电话:66293251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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