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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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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蓝岛杯”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促进我校本科生基础化学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加速推进化学实验教学改革进程,全面调动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基础化学实验操作与研究的兴趣,我校决定与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海南大学“蓝岛杯”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海南大学、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海南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

三、参赛对象

海南大学2009-2011级普通在校生中系统学习过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等课程的有关专业的学生。

四、竞赛内容与要求

本次竞赛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的能力,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操作能力,考核学生的实验综合技能,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为笔试,决赛为实验操作。

1、预赛:预赛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化学实验中的一些基本操作要点、基本知识、实验技能、实验原理等。根据笔试成绩取前40名选手进入第二阶段的实验操作技能竞赛。

2、决赛:决赛以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实验操作第一阶段:化学基础实验中的一些基本操作、仪器使用等内容;第二阶段:综合无机化学实验和分析化学实验内容。

五、竞赛安排

1、4月12日至4月18日,竞赛工作委员会将竞赛通知及相关内容通过班会或网络进行宣传和动员。

2、4月12日至4月20日为报名时间。相关学院负责组织报名,在4月23日下午5:00前报送“海南大学‘蓝岛杯’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并发送电子稿。具体事宜由材料与化工学院基础化学实验室负责。

联系人:牛成,电话:13034999337,电子邮箱:niucheng1981@163.com,

地点:基础实验楼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实验室2202。

3、4月28日举行预赛,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4、5月12日至5月13日现场实验操作竞赛,比赛地点:无机化学及分析化学实验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5月20日网上公布竞赛结果。

六、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经检查无误,方准参加竞赛。

2、参赛学生应在规定的笔试或实验开始时间前15分钟入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场,强行入场或离场者,视为弃权。

3、实验前应先认真清点所列(仪器、药品和名称)数量,如有缺损应立即举手请相关人员处理。

4、参赛学生不得在竞赛场内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更不得互相交谈,不得窃视他人试卷或实验报告,否则取消其竞赛资格。

5、选手必须独自完成实验,不准相互讨论,不准交头接耳,竞赛期间不允许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

6、中途离场者不得将试题或实验报告携出考场外。

7、实验竞赛结束后,参赛者须将实验器具清洗归位,如有破损应向工作委员会人员报告,并递交实验报告。

8、参赛人员除遵守以上规则外,还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及《海南大学考场规则》。

七、奖励

竞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附:海南大学“蓝岛杯”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2012年4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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