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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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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13〕57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中西部高校提升提升综合实力资金规划》及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科质量工程”)有关项目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围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相关改革与建设,主要包括:评选、培育重点建设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以及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项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课程教学大纲,建立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研讨,编写与出版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的特色教材,引进国内外优质教材及精品课程,卓越人才培养等质量工程建设。

二、立项范围和申报限额

1.精品开放课程。立项不超过15项,建设周期三年。专业数在四个以上的单位,可以报2门,其他单位申报限额为1门。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立项不超过10项,建设周期三年。申报专业必须有两届(含)以上毕业生。各单位申报限额为1个。

3.重大教学改革实施项目。课题立项不超过15项,建设周期三年。各单位申报限额为2项。

4.自编特色教材建设项目。自编特色教材立项每年不超过30门。

三、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各教学单位对照《海南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申报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建设经费。根据本项目的经费额度和申报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为确保建设效果,每项目立项后签任务书,并明确完成相应的量化指标。

4.各学院请在2013年10月21日前将有关项目申请书(1式8份)及推荐汇总表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申报与评选

1.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

2.有必要的情况下,将申报材料在网上予以公示, 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可靠。

3.为维护评选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凡发生拉票等不正当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桂英 电话:66279089

E-mail:hdjwcjyk79089@163.com

附件:

1.海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海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登录教务处网站浏览或下载。

附件1: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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