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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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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3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13]43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配合实施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各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自编教材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编为我校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自编教材编写原则上设主编1人,副主编1~3人,参编人数不限。

1.主编的条件

(1)原则上是我校在职或在岗科教人员;

(2)在本学科、专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系统讲授本门课程3轮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教人员。对于学校支持建设的公共基础改革课程,可放宽至中级及以上职称。

2.副主编、参编的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编写人员(包括参编人员)只能申请1项,2010年以来已获得学校自编教材立项资助的,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三、资助原则

1.申报教材必须与我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相对应;自编教材必须从教学实际要求出发,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前沿动态;必须符合教学规律;必须突出学科优势和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启发性和适用性。

2.申报的自编教材应属教学所需而市场尚无此类的教材;或所编教材水平明显高于已有的同类教材;或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凡不具备出版高质量、有特色教材的条件和国内已有同类较高质量教材的,学校将不予审批出版。

3.所有参编人员必须曾从事过该教材适用课程的教学工作,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料,且具备较强的编写能力。

4.申报的自编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泄露国家机密。

5.用于学校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的教材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加申报:

1.与已出版的同种类教材,在内容、体系、编写等形式上相似,又无显著特点。

2.内容粗制滥造,政策性、思想性、科学性错误较多。

3.侵犯他人版权者。

4.其他类似以上情况。

五、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提交申请报送所在教学单位;

2.各所在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自编教材初审工作,根据初审情况,各学院推荐不超过2部自编教材(学校支持的公共课除外),然后填写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说明初审的情况、对教材的评价和初审结论;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教材。

六、提交材料要求

请填写《海南大学本科自编教材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海南大学2013年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网上下载电子稿),于2013年11月1日前统一将申报表1式7份、汇总表(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及书稿样书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213)。

联系方式:李 攀 电话:66279089

邮件地址:85938484@qq.com

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2013)

海南大学2013年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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