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任课教师:
根据《海南大学课程考核工作规程》(海大办[2008]3号)的规定,现就课程考核成绩提交等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任课教师应当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课程的考核成绩评定。并于7月19日17:00之前完成成绩的录入、提交工作,通过教学系统生成和打印《海南大学XXXX-XXXX学年第X学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成绩报告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学生所属学院教研办。因教师未及时提交成绩,造成学生推免、评奖评优等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教学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JWGL.HAINU.EDU.CN,建议使用IE浏览器,操作方法如下:
1.校园网内登录:登录海南大学主页,点击海南大学校内信息门户,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海南大学校内信息门户(个人门户)后,选择教务系统,即可完成登录。
2.校园网外或需要快速登陆的教师,直接在IE地址栏输入HTTP://JWGL.HAINU.EDU.CN,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完成登录。
3.登录系统成功后,选择课程成绩录入,并持成绩登录密码完成学生成绩的录入。录入过程请尽可能一次录入完成,如成绩无法一次录入完成,请选择“保存”,系统会把成绩保存在临时库中。成绩录入完成后,选择“提交”,提交成功后的成绩不可更改。
4.成绩登录密码请向本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咨询获取。成绩变更修改请按规定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的成绩补登录、变更,由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按规定操作完成。
5.教师提交成绩成功后,应当生成并打印学生成绩单。成绩单一式两份,两份均送学院教研办,学院教研办收齐后将其中一份送教务处学籍科。学院在收成绩时,务必检查每份成绩表是否符合标准格式,对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6.教师生成成绩报表时,通过系统打印功能,选择“格式一”(成绩登记表)和“格式三”(试卷分析表)后自动引入电子表格,并将电子表格另存为新的文件。如成绩报表为多页时,请手工设置每页成绩报表均带第一页面的表头,成绩单表头相关内容应填写完整,任课教师在成绩表每页表头处签名。成绩登记表与试卷分析表统一装订后应由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文理科实验班课程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40%,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占60%”进行综合评定,任课教师在网上录入成绩时,只在“总成绩”一栏中录入总评成绩(请勿录入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分项),其它操作按以上规定进行。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