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12月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相关学院认真学习和掌握《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海大教[2012] 7号)、《2012届毕业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海大教[2012]12号)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以确保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审核对象
1.已达到毕业或结业条件但未进行毕业资格审核者;
2.按我校有关规定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但仍未修满毕业要求最低学分者;
3.本次毕业资格审核学生或往届毕业学生中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者。
以上均指已交清相关费用的学生。
三、审核要求
1. 严格进行毕业(含结业、肄业)资格审核,按时填报《2012年12月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打印毕业生学籍表1份及成绩单一式两份并签名盖章。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要对已通过2012年12月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学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认真审核,填报《2012年12月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该表须由评定分委会组长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3.往届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审核表格格式见附件2。
4.因获奖等情况申请学位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学士学位申请书1份;
(2)提交申请依据(如获奖证书、论文、考研录取通知书等)一式30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因发表论文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需由我校图书馆出具查新证明,查新证明应包含文章及登载该文章的期刊的真实性以及该期刊是否是核心期刊。
以上材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后连同《2012年12月学士学位评审汇总表(特殊)》(具体格式见附件3)及《学生因考研、奖励或表彰申请学位核实情况登记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一起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5.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结果,填报《2012年12月份学位资格审核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具体格式见附件5、附件6)。
6.其它材料格式见附件7到附件11。
四、其它事项
1.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学生的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对2007级和2008级的学生,在延长学制期内,如果在回校参加重考的课程中,有课程经重考后仍不及格的,本次务必作结业处理,不得再申请重修、重考。
2.本次学士学位授予中的“中文核心期刊界定、论文发表时间界定和考研、奖励或表彰核实”等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海大教[2012]7号)和《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关说明》(海大教[2010]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报表及材料(含电子材料)均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4.结业的学生通过重修、重考相应课程后,达到毕业要求,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并经学校审核同意的,学院在发给其毕业证书时,必须先收回该生的结业证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附件:
1.2012年12月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
2.2012年12月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核表
3.2012年12月学士学位评审汇总表(特殊情况)
4.学生因考研、奖励或表彰申请学位核实情况登记表
5.2012年12月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应届)
6.2012年12月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往届)
7.2012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
8.2012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情况总结报告
9.海南大学2012年12月结业生换发毕业证申请
10.2012年12月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汇总表
11.2012年12月结业、肄业学生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2012年12月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
附件2:2012年12月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核表
附件3:2012年12月学士学位评审汇总表(特殊情况)
附件4:学生因考研、奖励或表彰申请学位核实情况登记表
附件5:2012年12月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应届)
附件6:2012年12月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往届)
附件7:2012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
附件8:2012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总结报告
附件9:海南大学2012年12月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
附件10:2012年12月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汇总表
附件11:海南大学2012年12月结业、肄业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