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教学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毕业、顺利离校。
一、毕业论文(设计)安排
(一)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将下达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指导性意见,各学院按指导性意见开展相关工作。
(二)相关学院在2013年5月2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辨。具体答辨时间由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于答辨前一周将时间安排表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地址:panxs@hainu.edu.cn。
二、毕业班学生相关信息的确认及预审查
(一)学生对其修课情况及成绩等进行确认
各学院务必在2012年11月30日前将2013届本科毕业班各专业教学计划(如在执行过程中有经教务处批准变更的课程,则以变更后的计划为准)发至每个班级,通知每位学生核对本人已修课程所获得的学分、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记录的相关信息为依据)及学分绩点,并签名确认。如学生对已修课程、所获学分及成绩等信息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及时上报所在学院教研办,各学院教研办应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相关问题。
其中,学生前三学年至今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及选修课程信息的确认及核查安排如下:
1.毕业生前三学年至今仍未获得学分课程相关信息的确认与统计
各学院在本学期第13周(2012年11月30日)内统计好毕业班学生前三学年至今仍未获得学分课程的相关信息,并让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以便顺利开展毕业生毕业前清考的相关工作。
2.学生选修课程信息的确认
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每个预计毕业生选修课程(含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限选课和自由选修课等)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告知学生相应专业各类选修课程应修学分、学生获得学分、是否修够学校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如学生未修够相应专业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则应告知学生所缺学分性质及分值。上述信息应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二)学生个人信息核对
学校所有本科毕业生的学籍表将直接从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和打印,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相关信息也是直接采用教务系统中的数据,因此,通知所有毕业生在2012年12月30日前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并核对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信息,具体字段见附件3),务必做到完整和准确。各学院要对每个学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通知学生及时更正或补充。如因学生个人未能及时核对造成信息有误,引发毕业证书签发不准确等问题,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
(三)2013年4月15日前核查以下内容
1.毕业班学生所修的课程是否符合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2.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与相应专业实际执行的计划是否一致;
3.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最低总学分、各类选修课学分等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相关信息是否完整、正确,如需要补充或更正的,请在此时间之前与相关部门联系;
4.学生在校期间已修读课程的成绩是否齐备并汇总;
5.学生成绩中与课程相关的信息如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及课程学分等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
6.上述要求学生签名确认的信息是否已由学生本人核实并签名确认。
(四)2013年5月10日前核实毕业班学生CET-4成绩及处分情况等与授予学位相关的信息,同时,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处分信息是否完整、正确。
(五)各学院应根据上述核查情况,填写《海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审核相关数据核查表1》(见附件1),如在核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同时填写《海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审核相关数据核查表2》(见附件2),并由主管院长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3年5月1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补考及毕业前清考时间
1.毕业班学生毕业前清考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5月10日;
2.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时间为开学后第三周,具体安排见学校相关通知。
请毕业班学生及时回校注册,有课程需要补考或参加毕业前清考的同学应按学校规定办理补考及毕业前清考相关手续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时间
1.学院审核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2.教务处审核时间:2013年5月27日—5月31日。
3.审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海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审核相关数据核查表1
2.海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审核相关数据核查表2
3.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学籍表数据要求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www.pwnwords.com附件1、2:海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审核相关数据核查表
//www.pwnwords.com附件3: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学籍表数据要求
//www.pwnwo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