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系、教研室): 学校近期将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由于海甸校区教材管理系统尚在调试中,本学期教材征订工作仍然按照原有模式进行。为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顺利完成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负责填报《教材预定计划表》(附件1),开设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单位负责填报《公共基础课教材预定计划表》(附件2)。上述单位必须完整填报预定计划表中所列的各项内容(“定价”可暂不填),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为了避免出现教材漏订、重订等情形,各学院应当在《教材预定计划表》中,填写本学期2008、2009、2010级各专业所有开课课程。对于已有教材的课程,务必在预定计划表“备注”栏内注明:“已有”;对于公共基础课的教材信息不清楚的,可以在预定计划表“备注”栏内注明:“待核实”。对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材信息,学院应当完整填写《教材预定计划表》中所列各项内容(“定价”可暂不填)。 3、一律不得征订截至2010年12月7日尚未正式出版的教材。 4、教材科负责统一订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出售教材及教学用书。 5、《教材预定计划表》、《公共基础课教材预定计划表》由系(教研室)主任确认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务必在12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同时发送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 6、教务处将对学院教材预定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因教学单位逾期报送预定计划表,或者提供教材信息不全、有误,造成教材漏订、错订、重大损失等情形的,将根据《海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海大办[2008]90号)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与人员追究责任。
附件:
1、《教材预定计划表》
2、《公共基础课教材预定计划表》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09
电子邮箱:710369217@qq.com
教务处
2010年11月11日
//www.pwnwords.com附件1《教材预定计划表》
//www.pwnwords.com附件2《公共基础课教材预定计划表》
//www.pwnwo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