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工作规程(试行)》(海大办[2010]1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教学督导员的选聘工作。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在校内外享有较高声望;
2、坚持原则,团结合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爱岗敬业,责任意识强,有奉献精神;
4、高校教龄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或离退休教师;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
6、“教学名师”、“十佳教师”以及各类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者优先聘任。
二、选聘程序
1、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2、教务处审核;
3、学校确定人选;
4、正式聘任。
三、报名方式
12月15日前,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将《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员报名登记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海甸校区行政楼115室),并发送电子稿。
四、其他
1、首届教学督导员可以申请续聘,报名方式同上。
2、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范围与对象、工作职责、工作纪律与要求、待遇与权利等内容详见《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工作规程(试行)》(可到教务处网站查询)。不明事项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虞老师、符老师
电话:66279099
邮箱:jwcddk@hainu.edu.cn
附件:1、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推荐用)
2、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www.pwnwords.com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推荐用)
//www.pwnwords.com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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