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9日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扩大会议通过)
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1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0] 41号)的有关要求,我校已完成推荐外校和第一批校内的推免复试工作。因各种原因,还剩有个别推免指标。现根据学校原有计划,剩余的全部转为内推指标,现就此项补报志愿及经复试已被接收学生后续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宣传、动员等工作。
(一)本次剩余名额为24人,其中学术型19人,专业学位5人。
(二)以上名额均推荐到本校,具体分配到硕士点的情况见附件1。
推荐外校未被录取的相关专业学生或参加本校该学位点第一批复试尚未被录取的学生。如以上报名人数不足接收人数1.5倍,可将第一批参加该学位点报名但未取得复试资格的学生列入。
学生只能选择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的其中一个学位点进行报名。
10月20日15:00前,学生本人将填写好的《海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补报志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交到所在学院作初步审查,学院在《申请表》相应的位置作推荐意见,学生并将经学院审批后的《申请表》交到申请硕士点所在学院的教研办。每个硕士点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相关硕士点根据报名复试学生成绩综合排名的相对排位数由前到后按接收人数的1:1.5于10月20日17:30前确定复试人员,并由硕士点所在单位直接逐个通知参加复试的学生(含复试时间和地点)。
相关硕士点在10月21日15:00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要求组织完成本学院相关硕士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如该硕士点报名复试的学生均为校内第一次已参加复试的学生,本次不再组织复试),并将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于10月21日前16:00前报研究生处,同时通知拟录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研究生处负责公示第二批拟录推免生名单。
六、上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有关事项
所有收到接收函或已公示的推免生都必须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我校研究生处的主页上下载)。该表的相关信息(特别是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一定要填写准确,学院务必认真审查。如出现错误,所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第一批已获得接收函或已公示的推免生务必在10月20日11:00前将该表交到所在学院教研办,学院教研办根据要求作好意见后于10月20日16:00前交新办楼105。第二批推免生务必在10月22日8:30前将该表交到所在学院教研办,学院教研办于10月22日9:00前交新办楼105。
10月26日10:00前,研究生处将推免生名单报省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校验码。
10月26日11:00,各学院到研究生处研招办领取校验码,并分发给学生,通知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其他事项按学校2011年推免生相关工作的有关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2. 海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补报志愿申请表
备注:学校根据学生的报名等情况可对以上硕士点拟录人数作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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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学所学专业同年级共有人,其前三年的加权成绩为,综合成绩(P0+T)为,综合排名为名 ( %)。其中奖励加分(T)为,CET-4成绩为。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同意该同学推荐(□学术 □专业学位)型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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