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9-10周(10月25日至11月7日)进行,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其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情况、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方案等部分。该报告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科。各单位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报告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本学期各门课程的教师教案、教学计划的执行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可采取听课、访谈、师生座谈等方式进行。
2、学生学习状况,进行期中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期中大作业等形式进行。
3、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情况;本学期期末试卷工作安排。
4、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以及本单位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
5、实践教学工作检查事项如下:
(1)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保管记录及保管措施情况;
(2)本学期本科教学计划中实验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教案,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分组情况,课堂教学质量及效果,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办法,新开或首开实验的试讲、试做记录,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验课记录,实验室日志,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建议等;
(3)学生的实习报告、学院的实习总结。
二、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儋州校区)可参照上述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海甸校区:虞海珍、符金万 电话:66279099
潘学松(实践教学部分 电话:66293251
儋州校区:李金花 电话:23300539
黄玉坤(应用科技学院) 电话:31115333
城西校区:姬 卿 电话:6689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