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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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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适用于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毕业班学生)(海大教[2010]1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0届毕业生工作,确保2010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毕业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准备工作 (一)毕业班成绩汇总。毕业班成绩汇总按《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2010届本科、高职毕业班毕业前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海大教[2009]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5月10日前学院核查毕业班学生交费情况,汇总交清相关费用和欠费学生名单;汇总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名单以及受过处分但未解除留校察看期的学生名单。 (三)5月中旬体育部提供体育达标毕业生学生名单。 (四)5月15日前,各学院将本次提前毕业和辅修专业结业的学生名单及学生申请交教务处。 二、毕(结)业资格审核 (一)审核是否修满毕业最低学分。 (二)审核体育是否达标。 (三)审核是否交清学杂费,凡拖欠学杂费者,不予受理成绩。 (四)按规定填报《201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 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一)认真学习掌握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学士学位的规定》及《关于非英语本科专业学生CET-4考试成绩与学士学位挂钩的补充规定》(热农大教[2006]38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要召开会议,对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认真审核,填报的《201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须由评定分委会组长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评定分委会组长汇总本学院学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情况,以便在学校召开学士学位审议会议时汇报。 (三) 因获奖等特殊情况申请学位的,应提交申请书及申请依据(如获奖证书等,并提供原件、30份复印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后提交材料到教务处,并填写《2010年6月学士学位评审汇总表(特殊)》(具体格式见附件2),无合理申请依据的不予审核。 (四) 为了方便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供相应的材料,各学院务必填报《2010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具体格式见附见3)和《2010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具体格式见附见4)。 (五) 6月4日前,各学院将《201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学生学籍卡、《2010年6月学士学位评审汇总表(特殊)》、《2010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2010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并将所有附件材料(打包,并以学院名称命名)上传至教务处学籍科陈伟老师。 四、毕业证书的发放 本学期分为两批发放,第一批拟定于7月1日左右;第二批定于2010年12月10日左右。其余时间不再办理。 五、毕业生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各学院在报送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材料后,应对本学院毕业生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归档,相关材料须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并对本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统计、总结和分析,填写《201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总结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5)并提交教务处,作为下一年度教学管理工作参考资料和评估材料依据。 六、从儋州校区搬迁至海甸校区毕业班相关事项 (一)毕业资格条件、学位资格条件和学生学籍卡等要求均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二)按学校有关规定:已搬迁专业的全部教务管理工作(学籍管理、考试管理等)由现在的教学单位负责完成。因此,毕业班的工作(如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及打印学籍卡等)均由相应的教学单位负责完成。 七、其他事项 (一)2010年5月9日前交清学杂费,且各方面符合毕业条件者,列入第一批审核。 (二)2010年5月10日—9月30日交清学杂费,且符合毕业条件者列入第二批审核。 (三)建议各学院成立毕业生工作小组,根据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有关工作,保证毕业生工作及时、准确、顺利完成。 附件:

1、201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 2、2010年6月学士学位评审汇总表(特殊) 3、2010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4、2010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人数统计表 5、201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总结报告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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