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位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务必详细阅读《海南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海大教[2010]2号)(见教务处主页)。 二、请于开学第3周的周二(2010年3月16日)下午3:00—5:30到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办理以下事项: 1、领取学生考勤表。 2、以大作业方式考核的课程须应提交大作业评分标准,并经学院审批盖章有效。 三、开学第9至12周为课程评估周,请通知学生登录公共选修课系统对该课程进行评估。 2009—2010学年第2学期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网上教学评估时间:4月26日—5月25日。教师应提醒选课同学,登陆选课系统对所选课程进行教学评估。网上评估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任何用户(含管理用户)都无法查询学生的具体评估等级,管理员用户只可查询学生是否参与评估。由于学生未参加网上课程教学评估而影响到成绩查询、评优和毕业审核的,相应责任由学生承担。 四、学生成绩一律由任课教师输入选课系统,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修改。 成绩录入方法:登陆海南大学网站> 管理机构 > 教务处 > 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系统 > 成绩管理 > 录入并校对成绩 > 打印1份成绩单总表,同时按选修学生所在学院分别打印成绩单,签名确认。 五、试卷、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的送交 请各位任课教师于第14周的周一至周三的下午(5月31日至6月2日 )3:00--5:30将试卷(大作业)、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交送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因此项工作影响到参加选课的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等及下学期学生的选课工作,请各任课教师务必按时送交。由于未按时送交的原因而产生的影响,任课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经任课教师确认无故缺课1/4以上(含1/4)的学生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缺考记入成绩册。 注:以上工作事项请任课教师务必依照安排时间进行。 教 务 处
2010 年 1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