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海南大学文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2008级理科实验班学生夏智杰、顾嫒、周逢三名同学在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未能达到相应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材料与化工学院同意,学校研究决定将夏智杰(学号:20080W0110)、顾嫒(学号:20080W0119)、周逢(学号:20080W0111)三位同学转回原2008级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材料与化工学院2008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专业学生高红(学号:20080402B045)、2008级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学生熊亚林(学号:20080401B071)和许静贤(学号:20080401B072)三名同学在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优秀,符合实验班增补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全校公示,学校研究决定增补高红、熊亚林和许静贤三名同学为08级理科实验班学员。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起以上三名同学转入新专业学习,请各有关学院及部门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