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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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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9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09】29号)

各学院(部、中心): 为配合实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加大推进教学研究,加强教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以资助出版一批水平高、内容新颖且具有特色的自编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自编教材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编为我校校内在编教师。 二、申报条件 自编教材编写原则上设主编1人,副主编1~3人,参编人数不限。

1、主编的条件 (1)、原则上是我校在职或在岗科教人员; (2)、在本学科、专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原则上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是我校重点学科带头人。 2、副主编的条件 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教人员。 3、参编的条件 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优秀中级职称者。 二、资助原则 1、自编教材必须从教学实际要求出发,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前沿动态;必须符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视学生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必须符合教学规律;必须突出学科优势和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启发性和适用性。 2、申报的自编教材应属教学所需而市场尚无此类的教材;或所编教材水平明显高于已有的同类教材;或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凡不具备出版高质量、有特色教材的条件和国内已有同类较高质量教材的,学校将不予审批出版。 3、编写人员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需具备三年以上该门课程的教学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料,且编写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 4、教材要具有使用相对稳定性,并且达到一定印量的教材,才考虑推荐出版。 5、申报的自编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泄露国家机密。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加申报: 1、同已出版的同种类教材,在内容、体系、编写等形式上相似,又无显著特点。

2、内容粗制滥造,政策性、思想性、科学性错误较多。 3、侵犯他人版权者。 四、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自编教材编写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申请报送二级教学单位; 2、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自编教材初审工作; 3、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教材; 4、编者需与教务处签订编写教材承诺书,拟定的出版社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签订教材出版合同。 五、提交材料要求 1、申报自编教材资助项目者填写《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及书稿样本,交所在教学单位初审。 2、自编教材的初审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根据初审情况,各学院推荐1-2部自编教材,然后填写表中“推荐学院意见”栏,说明初审的情况、对教材的评价和初审结论。将《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1式7份,及书稿样本(电子稿)1份于2009年9月10日前送教务处教研科。

六、请各学院根据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若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方式:李老师 郭老师 66279089(海甸校区)

沈老师 66891636(城西校区)

杨老师 23300131(儋州校区) 附件:海南大学自编教材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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