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09级本科培养方案正在修订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教务处已在各学院报送第一稿基础上,做了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文稿(见我校教学秘书qq群的共享文件)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对所有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开设学期及各专业学时学分分配表等每个细节进行认真审核,若需改动,用红色墨水笔在纸稿上直接进行修改,同时修改表格电子版,要求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稿内容务必保持一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报送第二稿需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在首页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29日前将红笔修改后的培养方案与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以各学院报送的第二稿为准印制,一经印制将严格按照此方案执行,因此请各学院严肃对待本次审定工作。 具体修改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1、公共基础课及《大学数学》、《大学化学》、《大学物理》《计算机学科基础课程》等学科基础课按如下两项要求审核: ①需严格按照学校统筹后的安排制定计划,不能随意变更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请各学院再进一步核实课程名称、开设学期(大部分教务处已经改正,需要进一步核实)。 ②因涉及新的教务管理系统要求,这些部分课程的名称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关于《海南大学关于制(修)订2009级本科培养方案的通知》(见教务动态网站本通知)附件内的课程名称书写,如物理课,要写“大学物理B”不能省略字母,请各学院认真核实。 2、各专业学时、学分分配表 ①请对课内学时、学分进一步进行核实,注意:学时的计算为各类课程实际发生学时的累加,并非累加后总学分的16倍。 ②word文档中各专业的学分要求,即“本专业学生修读的学分数应不少于……”等部分学分要和后面excel表格的《各专业学时、学分分配表》中学分要求一致。 3、《形势与政策》课程,计2学分,体现在《各专业学时学分分配表的第八学期》。 4、09级新生第一学期的课程按照现发的文稿(已上载到我校教学秘书qq群的共享文件中)安排课程,若有不同,需填写《海南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修(制)订审定表》,经学校审批方可变化。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大学数学》、《大学化学》、《大学物理》《计算机学科基础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