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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选派2014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4〕7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决定同意胡浩穹等35名学生参加2015年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5日至5月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教务处综合培养科(行政办公楼108室)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898-66262267;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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