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在校办《关于2015年元旦、寒假放假的通知》中,安排学生将在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正式上课。教职工将在3月1日正式上班;同时要求寒假期间,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部门(单位),以及需提前到岗做开学准备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其放假安排由本部门(单位)制定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执行。根据上述通知精神,现就相关教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教务科、系统科以及各教学单位负责排课工作的人员寒假提前一天,即2月28日(周六)上班。
二、教务处学籍科寒假推迟放假三天,即1月28日(周三)、29日(周四)、30日(周五)上班,处理成绩接收等业务。
三、2月26日(周四)上午开展全校教室开学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是多媒体设备情况)。海甸校区由教务处负责人及教务科、多媒体管理科相关人员和后勤集团负责教室管理的相关人员当日9:00在办公楼大厅集中后开展检查工作;城西校区由城西校区管委会组织;儋州校区由应用科技学院组织。
四、在教学任务安排、学生成绩管理、教材发放等方面尚存在问题且需及时解决的教学单位应妥善安排人员推迟放假或提前结假,并根据需要报教务处安排人员配合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