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以推动课程建设为抓手提高学生社会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重点建设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专业教育课程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可参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课程科目);
2.开设的基础条件好、对教学质量提高有重要影响,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组成员至少2位,但最多不能超过5位主讲教师。
3.2014年首批已立项的重点建设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名额分配
1.各学院按以下规定数额申报。
学 院 |
名额(项) |
学 院 |
名额(项) |
农学院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园艺园林学院 |
3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
2 |
法学院 |
1 |
海洋学院 |
2 |
旅游学院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人文传播学院 |
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3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2 |
食品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2 |
应用科技学院 |
2 |
2.“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数学”等课程由学校统筹立项建设,不占学院指标,每类计一门课程。相应学院务必申报。
三、建设期及建设经费
建设期为一年,学校统筹立项建设课程的建设经费为2万元,其他为1万元。
四、评选程序
重点建设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至少三分之二成员参会的评审,然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建设目标
(一)主讲教师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重点测评,测评要求达到A级,学生评教达到91分以上。
(二)课程要求规范地执行课程教学大纲。
(三)课程注重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行网络辅助教学,并积极在网上开展教学研讨及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课程需在网络教学平台上为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教学大纲、授课教案,重点内容讲解;
2.分章节习题或考研试题;
3.相关视频资料和课件;
4.参考资料等。
(四)授课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作业,提倡增加适度的答疑等教学环节和课外辅导。
五、管理办法
(一)课程建设实行学院自我管理、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检查、评价的管理模式。
(二)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责任制,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计划、推动建设方案实施、接受检查与验收。
(三)实行“滚动管理,中期淘汰”的机制。教务处开展中期检查、查看观摩课效果;或聘请学校教学督导听课评价、学生评教、同行专家评价等。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实行淘汰制。并且不进行简单的增补,同时对学院下一年重点建设课程数量酌减。
六、其他
(一)各学院请在2015年1月22日(周四)前将重点建设课程项目推荐函、《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汇总表》、《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任务书》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以上材料除《任务书》报送一式3份外,其它均为1份。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玲,王小南;电话:66279089;
E-mail:hdjwcjyk79089@163.com。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重点建设课程的评选、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保证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任务及示范推广作用。
附件:
1.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
2.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任务书
3.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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