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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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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年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5〕2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以推动课程建设为抓手提高学生社会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重点建设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专业教育课程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可参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课程科目);

2.开设的基础条件好、对教学质量提高有重要影响,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组成员至少2位,但最多不能超过5位主讲教师。

3.2014年首批已立项的重点建设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名额分配

1.各学院按以下规定数额申报。

学 院

名额(项)

学 院

名额(项)

农学院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园艺园林学院

3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2

法学院

1

海洋学院

2

旅游学院

3

机电工程学院

4

人文传播学院

3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4

外国语学院

3

材料与化工学院

3

艺术学院

2

食品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

应用科技学院

2

2.“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数学”等课程由学校统筹立项建设,不占学院指标,每类计一门课程。相应学院务必申报。

三、建设期及建设经费

建设期为一年,学校统筹立项建设课程的建设经费为2万元,其他为1万元。

四、评选程序

重点建设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至少三分之二成员参会的评审,然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建设目标

(一)主讲教师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重点测评,测评要求达到A级,学生评教达到91分以上。

(二)课程要求规范地执行课程教学大纲。

(三)课程注重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行网络辅助教学,并积极在网上开展教学研讨及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课程需在网络教学平台上为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教学大纲、授课教案,重点内容讲解;

2.分章节习题或考研试题;

3.相关视频资料和课件;

4.参考资料等。

(四)授课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作业,提倡增加适度的答疑等教学环节和课外辅导。

五、管理办法

(一)课程建设实行学院自我管理、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检查、评价的管理模式。

(二)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责任制,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计划、推动建设方案实施、接受检查与验收。

(三)实行“滚动管理,中期淘汰”的机制。教务处开展中期检查、查看观摩课效果;或聘请学校教学督导听课评价、学生评教、同行专家评价等。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实行淘汰制。并且不进行简单的增补,同时对学院下一年重点建设课程数量酌减。

六、其他

(一)各学院请在2015年1月22日(周四)前将重点建设课程项目推荐函、《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汇总表》、《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任务书》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以上材料除《任务书》报送一式3份外,其它均为1份。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玲,王小南;电话:66279089;

E-mail:hdjwcjyk79089@163.com。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重点建设课程的评选、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保证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任务及示范推广作用。

附件:

1.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

2.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任务书

3.海南大学重点建设课程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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