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对各学院提出的2014-2015学年冬季小学期实施计划的审议,原则同意各学院提出的工作计划。请各学院对照审议意见,进一步推进落实,确实加强对小学期工作的管理。
1.学校要求2014-2015学年冬季小学期在2012级全面实施,并覆盖其他年级部分学生,使学生参加冬季小学期比例达到40%以上。各学院应对照学校2014年事业发展主要可量化指标进一步安排好学生参与冬季小学期。
2.各学院已报实施计划拟聘外聘授课专家的,请各学院继续落实后续联系工作,落实外聘专家授课课程、授课时间,安排外聘专家助教等。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以上冬季小学期外聘专家授课信息材料报教务处综合培养科(行政办公楼108室,电话:66262267,王老师)。
3.学院在冬季小学期安排学术讨论、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开设就业及创业课程讲座等计划的,各项目须及时细化方案,落实负责人、具体实施时间等,务必做好冬季小学期期间的学生管理。
4.有邀请国(境)外专家的学院务必将邀请计划报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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