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管理部门:
根据《海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海大[2013]173号)要求,每个专业都设置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自2013级起,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3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取得6学分才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为了促进素质拓展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海南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设置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在5月5日前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交到教务处综合培养科(办公楼112房)。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王冬梅(66262267,275334204@qq.com)
成善汉(66250634,165597641@qq.com)
海南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设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