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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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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工作安排的通知(海大教〔2014〕22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现将2014级本科培养方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

全校普通本科2014年招生专业。

二、内容

1.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延用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仅个别开课学期可做适当的调整。2014年新增专业和城西校区搬迁的网络工程、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商务英语专业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制订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海大办〔2014〕1号)》制定新的培养方案。

2.2014级《大学语文》实施课程教学改革,首先对2014级人文学部和社会科学部各专业(不含人文传播学院各专业)进行试点,并从2015级起全面实施。《大学语文》课程由原设的公共必修课程改在个性选修课程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中设置“传统与现代经典选读”类课程。为使学生能博览众采,课程采取1.5学分(24学时)的小学分制。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修,应在学校规定的限期内要求学生选修至少3学分的该系列课程,课程性质也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

2014级理工学部和热带农业与生命科学学部及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的各专业仍保留原课程设置,暂不做改革。但其中理工学部各专业开课学期调整至第一学期;其他专业的开课学期与2013级的一致。

3.根据实际情况,将人文传播学院各专业的《计算机公共基础》和《课程设计(计算机公共基础)》由原来的第一学期调整至第二学期;其它学院的与2013级保持一致。

三、具体要求

(一)科学合理分配各学期课程。各学期所修课程学时学分应相对平均,每学期所修的课内学分一般不超过24学分,第一至第六学期安排3-5门考试课,第七学期一般安排课内学分4—8学分。

(二)各专业直接在教务处提供的2013级培养方案原稿(以4月18日上传到教务共享中文件为准)上用红笔修改,且同时修改电子稿。

(三)各学院于2014年4月29日将培养方案修(制)定稿及相关电子稿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郭桂英(行政办公楼104,6627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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