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城西校区功能调整的要求,自2014年9月开始,城西校区将作为文科基础教学基地,将现有的专业搬迁至海甸校区。为提前做好相关的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搬迁专业及归入学院
专业名称 |
归入学院 |
年级 |
商务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2011、2012、2013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院 |
2011、2012、2013 |
网络工程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2011、2012、2013 |
农学(观光农业方向) |
园艺园林学院 |
2012、2013 |
风景园林 |
园艺园林学院 |
2011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1、2012、2013 |
二、2011、2012、2013级搬迁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
2011、2012、2013级所有的搬迁专业仍按原有应用型本科专业要求进行培养。
各搬迁专业的原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做调整,但各接收搬迁专业的相关学院仍需进行研究论证,对其课程安排进行完整的规划,保证原有的实践环节(含上机实验等)和毕业所需学分不做变化,对个别不尽合理的课程可进行微调。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后,务必确保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落实,保证教学计划正常运行。
其中2013级各专业设置的课程中仅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做相应的调整,与海甸校区的公共课程改革保持一致,其它课程原则上均不做调整。
三、2014年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
归并后确定2014年招生的本科专业按海甸校区本科专业的规格进行培养,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制订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提前做好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四、其他
1.2011、2012、2013级培养方案需调整的课程请直接在原纸质稿上用红笔修改,并同时在电子稿(见群内教务共享文件)做相应的修改。各方案中已执行和正在执行的课程务必不能再更改,仍保留已有的课程模块。已执行的个别课程可能存在错误信息,归入学院对此部分内容可提出疑问,并用红笔注明。
2.各相关学院于4月3日(周四)前报送2011、2012、2013级修订后培养方案,4月7日(周一)前初步安排以上三个年级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并将各专业的安排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年级分专业说明)报教务科。
3.于4月7日前报送2014级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到教研科。
联系人:郭老师(教研科) 66279089
丁老师(教务科) 66279058
附 件:搬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