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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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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第五届本科教学督导选聘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4〕8号)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弘扬高尚师德、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本科教学督导的公开选聘工作。

教学督导的任职条件、工作范围、工作职权、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详见《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海大办〔2014〕9号)(附件1)。

申报人应当填写《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1份,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5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5室),并发电子稿。

特此通知。

联系人:虞老师、符老师

咨询电话:66279099

电子邮箱:jwcddk@hainu.edu.cn 附件:

1.《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

2.《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

(以上附件可在教务处“教学督导”网页下载)

//www.pwnwords.com附件:2《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

//www.pwnwor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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