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弘扬高尚师德、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本科教学督导的公开选聘工作。
教学督导的任职条件、工作范围、工作职权、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详见《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海大办〔2014〕9号)(附件1)。
申报人应当填写《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1份,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5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5室),并发电子稿。
特此通知。
联系人:虞老师、符老师
咨询电话:66279099
电子邮箱:jwcddk@hainu.edu.cn 附件:
1.《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
2.《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
(以上附件可在教务处“教学督导”网页下载)
//www.pwnwords.com附件:2《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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