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的第十、十一周为全校公共选修课暨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报周。为保证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公共选修课程的课源及课程质量,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好课源,动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暨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鉴于现期学校教学管理方式的特殊性,具体分校区做如下要求:
海甸校区:
拟在海甸校区开课的教师须根据《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海校办[2007]19号)填写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各教学单位经审核、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各教务办于5月15日前统一将新开课程的申报材料(申请表、课程教学大纲)报送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海甸校区3号教学楼113,联系电话:66262267)。
海甸校区全校公共选修课程为2学分共32学时(含两学时考试时间),课程安排为每周3节(第1周安排两节)。经审核批准的课程,教师在填写教学进度表时要避开节假日(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并且须在开学第一周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开卷、闭卷、大作业)。
儋州校区:
拟在儋州校区开课的教师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申报现有课程库内的课程
(一)校定公共选修课
教师以职工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后,按如下步骤操作:点击“信息维护”→“全校性选修课”后,在弹出的“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中点击“课程名称”,在下拉菜单中选课程代码为“974”开头的课程,然后双击该课程名称即选定课程,此时“课程性质”自动显示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在“周课时”一栏中统一填“4.0-0.0”,“起止周”填“02-10”或“11-19”;“容量”一栏必填,且填写教师最多可接受的上课学生人数,每门课程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00人;“考核方式”统一选“考查”;“上课校区”均选“儋州校区”;“场地要求”各位教师根据课程需要选“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课程简介”每门课程必填,“课程简介”包含:课程名称、课程主要内容、预修课程及其它要求,填写“课程简介”时注意系统计算字数包含空格及标点符号。
(二)文化素质选读课
教师按校定公共选修课的方法和要求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相应内容,如果教师在点击课程名称后“课程性质”显示为“文化素质教育选读课”,则教师须注意如下问题:
1、在“周课时”栏填“2.0-0.0”;
2、“课程简介”一栏中填写“选读要求”,“选读要求”包含:提示,即选读该门课程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和水平;考核,即以何种方式何种标准进行考核。
文化素质教育选读课每门课程只安排3次课共计6学时,教师在备课时应做好相应的课堂设计和内容浓缩。
二、申报现有课程库内没有的课程
相关人员也可申报现有课程库中没有的课程,学时可根据课程内容设置为8、16、32学时。对拟申报现有课程库内没有的课程的教师,必须将拟申报课程的书面课程简介及课程教学大纲到儋州校区高教研究室,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教务处将在课程库中增加上述课程,教师再按申报现有课程库内已有课程的方式上网申报。
三、拟申报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但还没有职工号的教师请先与儋州校区高教研究室联系申请职工号,然后按前述方法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申报。
四、教师在申报二、三条所列课程时,其所需上报的材料请于2009年5月15日前交儋州校区高教研究室(儋州校区联系电话:23300131)。附件:海南大学全校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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