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对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统计依据为《海南大学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海大[2008]29号)以及“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工作量统计的说明”。具体事宜如下: 1、统计范围: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教师(含外聘)所承担的普通本专科(含应用型教育)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2、具体事项 (1) 对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逐项列出; (2) 双语教学课程和教学计划调查需提供相关的审批材料; (3) 海大[2008]29号文中规定以外的教学工作量补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学单位行政领导教学工作量补贴、学位点和专业点补贴2008年底已发放,不需再统计。 (4)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依据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办法计算后计入教师个人工作量。 (5) 班主任津贴不列入本次的计算范围。 (6) 除应用科技学院外本次统计以教师所在单位为单元,机关管理人员、外聘教师归入课程组织单位统计。承担应用科技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工作量由该学院归口统计,其他学院不再重复计算。
(7)文理科实验班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统一核算后再切块到各学院,各有关学院不再重复计算。
3、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统计完成后,应在学院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后再报来我处。
4、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统计表(含电子版,见附表)及相关材料一并送学校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冯晶妮,联系电话:66255685。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工作量统计的说明
工作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