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城区校区管委会、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估的通知》(琼教高〔2008〕58号)的精神,现决定开展申报海南省教育厅验收评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要求申报参加海南省教育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估。 二、被评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验教学中心的条件决定是否参加。 三、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估的通知》(琼教高〔2008〕58号)要求进行申报。 四、请于2008年6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中心2108房)。 联系人:潘学松,电话:66293251,电子邮件panxs@hainu.edu.cn或panxuesong@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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