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8]33号),学校将于5月中旬遴选出9门优秀课程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为已获得校级精品课程、校级优秀课程(原海南大学)和校级重点课程(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的本科课程。课程性质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授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材料 请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年)》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a、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1份及电子稿; b、教学文件资料电子稿(包括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或实验、实习等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 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可靠性要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届时学校将对申报材料网上予以公示,如发现与事实不符者,将取消该课程申报资格。 2、申报时间 于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郭桂英 联系电话:66279089
附件1: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
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8]33号)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
附件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