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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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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海南大学“文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讨论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请你们对《海南大学“文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讨论稿)(见附件)进行讨论研究,并在4月14日前将有关反馈意见和建议报送教务处教研科,也可以直接发电子稿件。

联系电话:66279089; e-mail:pjb@hainu.edu.cn

2008年4月8日

海南大学“文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实施因材施教,适应我校建设“211工程”大学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学校决定从2008级起开办文理科教学实验班。为加强管理,实现高水平人才培养的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大学理念,实现完全学分制在学生成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培养既有扎实文理基础,又有一定创新精神并具有较强的继续学习、深造潜力的优秀人才”为整体培养目标,实施因材施教,培养拔尖人才,营造优良学风,提高教学质量。 二、 选拔办法

教学实验班学生从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大学习潜力或特殊专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生中选拨,分别组成文理科2个实验班。具体选拔时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所在院(系)审核推荐,教务处会同有关院(系)择优录取,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实验班专业从师资力量教强、有硕士点作依托的本科专业中选取,具体每年开办的专业及生源选拔办法由学校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研究决定,报学校领导认可后发布。为便于组织教学,每个教学实验班规模控制在30人左右。 三、 培养方案 1、实验班独立组班教学,实行学生科学研究制和导师制等一系列有利于学生成材的辅助制度,每一位同学配备1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其学习和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原则上每位同学在二年级下学期即开始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 2、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的指导与培养,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允许学生通过自学并通过相应科目考试后获得学分。 3、以有利于夯实学科基础,有利于继续学习深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优秀学生成长为指导思想构建课程体系。坚持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注重思维方法的训练,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教学实验班教学计划理论教学总学时每学年控制在850—900。课外学分不少于8学分。课程设置上要求: (1)实验班与普通班相同的教学环节同步开设,便于对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2)加强外语、计算机及高等数学等基础课程的教学,要求在第四学期以前能通过CET6,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省二级。提倡教师采用外文教材和使用外语进行教学,实验班全学程至少有3门课程为双语教学课程。 (3)鼓励学生报考研究生,有关考研的课程教学要提前结束,并加强复习指导,为学生考研准备。 四、教学管理 1、实验班教学工作主要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管理。由学校教务处牵头制定培养方案及同实验班教学相适应的一系列其它管理条例。实验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如日常教学安排、班级管理、生活管理等由实验班所在院(系)统筹负责。 2、实验班任课教师采用聘任制,凡在实验班开设课程的各院(系)部要为实验班配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强科研能力的任课教师;要委派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班级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实验班的班主任工作。 3、实验班开课一个月内由学生提出选择指导教师意向,所在学院协调确定导师,并颁发聘书。实验班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学生开展如何做人、如何成长的教育活动及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学生尽快适应综合提高班的学习; (2)帮助学生安排学习计划,指导学生合理选课; (3)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学习动态,沟通教与学的联系。做好该班教学的协调工作,及时向有关院(系)及教务处反映提高班教学状态、问题及建议: (4)适时组织本学科骨干教师向学生介绍学科概况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引导学生以不同形式参与本学科高年级或研究生的学术交流。 4、对教学实验班学生的管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鼓励冒尖,实行淘汰。除严格执行《海南大学籍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外,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转出实验班。 (1)每学期主要课程平均学分制点低于2.5或有一门主要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违纪受警告(包括警告)以上处分者; (3)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在实验班继续学习者。 4、实验班学生所在院系应妥善安排好教学实验班教学与专业教学工作的衔接,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负责,联络专业任课教师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学生专业学习上的困难;班主任、辅导员要关心学生生活,使学生尽快融入班级大家庭。教务处要围绕实验班的教学衔接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对院系进行必要的督促和检查。 5、考虑到实验班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实验班学生所在院系在让学生顺利完成专业学业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这些学生的提高性学习的教学要求,培养形成较强的继续学习和发展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为保障实验班的教学质量,学校在教学条件上予以倾斜,实验班教学、实验、管理经费等由教务处按学校规定的常规经费标准的1.5倍直接拨入相关院(系);实验班任课教师工作量按普通班任课教师工作量的1.5 倍计;实验班学生导师按照普通班班主任的标准发给酬金或计算教学工作量。对完成英语、计算机等课程目标管理(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教学任务的教师及院(系),学校根据实验情况予以奖励。 2、教学实验班中优秀学生及奖学金的评定比例按普通班名额的2倍评选;在图书借阅、订阅报刊杂志等方面,实验班学生享受报考研究生学生的待遇;实验班学生在使用计算机、实验室仪器等教学设施,选修各类课程,选修辅修专业等方面给予优惠。 本《办法》从二OO八年九月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海南大学教务处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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