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学校审批同意,现决定于2008年3月举行往届毕业生英语水平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3月15日(星期六)。 二、考试对象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原海南大学)2004—2007届已发放毕业证书,但仅因英语条件未符合学位英语要求而未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年份以毕业证书打印年份为准)。 三、考试内容:参照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大纲标准。不指定参考教材,不进行考前辅导。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不含周六、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海南大学网站(www.hainu.edu.cn) 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一式三份,并附上3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邮寄或直接送交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审核报名资格并备案。 3、准考证领取:2008年3月1日——2008年3月14日到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 五、收费标准 免收考试报名费。 六、考试结果的处理 根据新旧学位条例的不同,对不同届毕业生按当时学位条例处理。07届毕业生按《海南大学关于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与本科生学位授予挂钩的规定》(海校办[2007]10号文)执行。成绩达到学位要求的 ,可于2008年5月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七、注意事项 1、不符合报名资格考生,考试成绩不予承认。考生如有代考舞弊行为将取消成绩及申请学位资格,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单位。 2、本学位英语水平考试以后是否举行及举行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