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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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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退学手续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现就有关学生退学的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学习,征得家长同意后而申请自动退学者,须由本人填写《海南大学学生自动退学申请表》(附后),并附其家长同意其退学的书面意见和身份证复印件或与其家长电话联系的记录,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二、对于各学期不按时注册且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也不申请续休者,按规定给予退学处理。相关学院须在每学期第三周将此类学生分别填写《海南大学学生退学处理审批表》(附后),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海南大学学生自动退学申请表

2、海南大学学生退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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