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学期的第十、十一周为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周。为保证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公共选修课程的课源及课程质量,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要求(附表1)认真组织好课源,动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设选修课;拟开课的教师须填写海南大学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课程教学大纲),并将申请表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各教学单位经审核、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于第十二周统一将新开课程的申报材料(申请表、课程教学大纲)报送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行政楼316)。
(联系人:王冬梅;联系电话:66279037 )
教 务 处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备注:以上各教学单位应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数量为最低限制,多开数量不限。
//www.pwnwords.com附表3:海南大学全校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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