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2日下午教务处在办公楼4楼第1会议室举办了全校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主要任务是学习学校新修订的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一系列文件并讨论教学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教务处处长魏应彬教授和副处长于文霞高级工程师分别对相关文件作了解释;教务科、学籍科和各学院教学秘书就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研讨。 参加培训的人员学习了《海南大学加强学生缴费工作的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对欠费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管理的通知,就如何界定正常缴费和恶意欠费的认定及成绩管理统一了认识。 学习了首次出台的《海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教学事故划分为6大类3个等级,今后认定教学事故将有章可循,教学管理也将进一步规范。 新修订的教师调、停课规定要求教师应按课表中安排的时间、地点、课程和人员进行,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课表计划,均需凭证明办理调、停课手续;每学期调、停课超过两次的,无论调、停课为几节,均需报教务处批准;对一学期调、停课学时数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20%的,取消两项评优资格。该规定修订时充分考虑了学校的实际情况和以教学为中心的要求,希望能使教师尽量减少调、停课次数和学时数,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秩序平稳有效。 培训班还全面地学习了教学管理方面的其它文件,对简化学生重修、重考、免修、提前修等申请手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大家争相发言,研讨气氛异常热烈,结束时间一再延迟,培训活动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多钟。 理工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农学院、海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体育部等12个教学单位的16位教学秘书、教务员及教务处相关科室人员共23人参加了本学期首次教学管理业务培训。 (文:杨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