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派2016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16】10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拟同意徐梦雅等35名学生参加2017年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日至5月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教务处综合培养科(办公楼108室)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898-66262267
联 系 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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