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海南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院及相关同学: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9〕4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19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同学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大创项目的参与人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二)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教授指导项目不超过3项、副教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讲师指导项目不超过1项。
(三)学校将大力支持: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储备项目;
2.进实验室参与教师科研的创新项目;
3.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团队的自主创新项目;
4.基于学术型社团的创新创业项目;
5.基于前期创新成果的创业项目。
(四)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五)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负责人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六)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今后申报资格。
(七)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须大于学院本科生学生总数的1%,全校项目总数原则上不少于480项,各学院具体项目指标由学校研究后统一分配。
四、项目管理
(一)学院依托学术委员会或成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大创项目的经费、实施和管理,组织本学科相关专家教授做好本院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评优等环节的监控和评审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是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经学院审核和评审后的大创项目(淘汰率10%)即为校级大创项目,同时学院务必要做好项目排名。校团委将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组织相关领域的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提交的排名前1/3的校级项目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国家级项目与省级项目,其中省级项目数量不超过校级的1/3,国家级项目数量不超过省级的1/3,并确定出创业实践类项目,立项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上报海南省教育厅。
(三)学院务必严格把关项目的审核监督工作,对大创项目的立项及结题质量负责,不盲目追求立项数量。学院评审时应客观公正、严格要求。学校将对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过程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的学院,将削减次年大创项目立项比例。
(四)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由学院具体管理,创业实践项目由校团委统一管理。
五、经费支持
(一)经费分配
见附图片
(二)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学校将统一按照立项数量向各学院划拨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经费。
六、申报程序
(一)2019年4月15日前,学生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联系,自行组织研究团队,认真填写《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将其提交至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时在海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系统(http://180.108.46.32:81/hns_cxpt/Index.aspx)上申报。
(二)2019年4月24日前,各学院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大创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成绩排名并填写《2019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院评审排名前1/3的校级项目(四舍五入)申报书一式5份、剩余项目(含淘汰的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提交至校团委(思源学堂A104室)。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uangxinyuan@hainanu.edu.cn。
(三)2019年4月26前,学校将汇总学院评审合格项目进行校级立项名单公示。校级项目名单公布即日起,所有项目按照校级项目获批立项,并按立项类型获得相应的校级项目资助经费并及时实施项目。
(四)2019年5月10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立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并上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
七、其他
(一)学校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回资助经费,情节严重者按照校纪校规处理。
(二)各学院确定1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大创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及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联系工作。并将工作联系人信息填入回执表(附件3),盖章后于4月5日前发送至chuangxinyuan@hainanu.edu.cn。联系人:王寅 0898-66261953附件:
1.《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19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3.《海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www.pwnwords.com附件一:《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www.pwnwords.com附件二:《2019年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www.pwnwords.com附件三:《海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www.pwnwords.com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www.pwnwords.com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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