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教学改革>>教学研究>> 正文
23 2012.05

阅读:

    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划拨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海大教(2012 )16号]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提高我校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现下拨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专项经费(具体明细见附件1)用于实施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工程目标管理,提高建设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将经费报销与项目执行情况挂钩。各项目应根据《海南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经费报销的成果要求》(见附件2),于年底报账前达到目标管理基本要求。凡是未达到目标基本要求的,教务处将酌减或停拨下年度的建设经费。

各项目应认真遵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经费分配额度及经费使用预算使用经费,专款专用。所有项目用于办公用品(含电脑配件、耗材)等支出的额度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度的10%;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用于使学生直接受益的教学活动(例如:聘请专家学者讲学、开办讲座、社会调查、课外实验、实践活动等)不得少于资助总额度的30%;教研项目经费不得支付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报账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项开支的票据须经所在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并务必于2012年11月底前使用完毕。

附件1:2012年海南大学本科教学工程专项经费分配表

附件2:海南大学本科教学工程经费报销的成果要求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2年海南大学本科教学工程专项经费分配表

附件2:海南大学本科教学工程经费报销的成果要求

海南大学教务处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 电话:0898-66259273
  • 美工支持/中旗网络管理登录
  • 校内链接

    -网上服务大厅 -海南大学VPN服务 -海南大学邮件系统 -本科教学一体化平台 -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 -海南大学图书馆
    海南大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