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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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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我校2008级培养方案已制订完成并已开始执行。为了进一步明确各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实现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制(修)订本科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大纲范围

凡2008级本科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必修课(包括实验课)、限定选修课(包括实验课)和文化素质选修课,均应制(修)订教学大纲。 二、制(修)订大纲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整体要求,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专业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应依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等内容;教学大纲既要保持学科专业体系自身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又要考虑课程体系的目的性、特殊性,特别要结合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实现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处理好课程体系与学科专业体系的关系;要有利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结构、体系的整体优化需要,并注意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分工、配合与衔接,避免课程内容间的重复和遗漏。 2.要有高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

教学大纲要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的原则,大纲中所涉及的内容和观点,必须以符合客观规律并经实践证明为正确的科学知识为主要依据,在方法论上应符合唯物辩证法。大纲既要求教学内容与教师讲授的科学性,又要求通过充分利用教学(教材)内容中的思想教育因素、补充必要的背景材料和现实材料、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等原则措施,寓思想教育于传授科学知识之中。 教学大纲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除应规定理论教学及讲授环节外,还应对习题、实验、上机、课程作业、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有相应的要求,规定在课程学时中的恰当比例。 3.按照学科专业体系和教学法特点,建立严密的课程内容体系 课程内容体系既要反映学科专业体系要求,又要接受教学原则的制约,遵循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认识规律,以大多数学生通过正常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使教学目标得以顺利实现;要在符合本课程内在逻辑结构的基础上,反映学科新方向、新理论、新动态。 4.文字清楚,术语定义准确,写作规范 教学大纲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电子文档要按中文格式撰写,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使用。 三、制(修)订大纲的基本要求 1. 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由所在学院(部、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涉及外单位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单位组织制(修)订。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都应参与教学大纲的制(修)订,不得拒绝有关的任务分配。 2.教学大纲要与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相一致,课时安排不得超出或少于培养方案对该门课程的学时分配。 3.要把教学大纲的制(修)订与教学内容的改革结合起来。要根据培养目标或岗位对知识、技能、素质的要求,对每一门课程合理定位并对教学内容合理取舍;要精选该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避免与相关课程重复或脱节;教学大纲的制(修)订除了要保证基本的规范外,重点应放在围绕培养目标,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上;修订时应淘汰陈旧过时、过深过难又不利人才培养的教学内容;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并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教学内容。 4.教学大纲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应当体现重点突出的原则;要明确课程实践环节和技能培养的要求;明确对各部分教学内容的“了解”、“理解”、 “掌握”、“熟练掌握”等不同程度的要求。 5.教学大纲的编制要同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相结合。 6.各学院(部、中心)制(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必须以统一格式(见附件)编制,并统一装订成册(封面格式见附件)。 四、大纲基本内容 1.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2.课程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3.学时分配 4.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说明 5.考核方式和要求 6.教材与主要参考书目 五、制(修)订大纲的基本程序

1.教务处提出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作为制(修)订、完善教学大纲的指导性文件。 2.各学院(部、中心)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根据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安排和课程体系建设的实际要求,提出制(修)订教学大纲的计划。 3.学院(部、中心)各教学系(室)召集全体教师对需要制(修)订教学大纲的课程进行集体讨论,统一整合并确定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各门课程特定的教学目标,并落实编制教学大纲的任务。 4.各学院(部、中心)对编写大纲组织审核,提出审核修改意见,定稿。 5.经审核定稿的教学大纲,分别由编写者和审核者签字盖章,由所在学院(部、中心)留存。装订成册后报教务处(或实验室管理处)备案,由任课教师执行。 六、装订成册和报送地点 1.各专业本单位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理论课和实验课单独统一格式并装订成册,由本专业所在学院(部、中心)负责。装订成册后报教务处(或实验室管理处)备案1份。 2.公共基础课、大学数学、大学化学和大学物理、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由开课单位组织制(修)订,审核、定稿并签署意见。其中理论课统一报送教务处(并同电子稿),由教务处负责装订成册;实验课统一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并同电子稿),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装订成册。 3. 其它涉及外单位开设课程(除以上公共基础课等)的教学大纲,统一报送本专业所在学院与专业课一起汇编成册。 七、报送材料时间 1、由教务处或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汇编成册的大纲报送时间为2009年5月8号前; 2、由各学院负责汇编成册的大纲报送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前。 附件:1. 理论课教学大纲格式

2. 实验课教学大纲格式

3. 文化素质教育课 4. 教学大纲封面 联系方式:66279089(郭桂英、符金万负责理论课)

66183251(潘学松、梁玉玮负责实验课,电子邮箱panxs@hainu.edu.cn或panxuesong@21cn.com)

66262267(王冬梅负责文化素质教育课)

二00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1. 理论课教学大纲格式

附件2. 实验课教学大纲格式

附件3. 文化素质教育课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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