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校教字[2004]3号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11周~第12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应与迎评促建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二、以系(教研室)为单位,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情况(特别是上学期教学课堂评估等级为不合格或合格的课程),加强对课堂教学效果的监测力度,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可采取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各门课程的实际教学情况,按照《海南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具体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检查各课程的教材建设与选用情况;检查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课时以及主讲教师自行研制多媒体课件的情况;检查本单位双语教学激励措施和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实际效果,并依据评估方案关于双语教学的内涵说明,对已经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进行核查;检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开设情况以及实际教学效果;检查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开展情况等。届时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参加各学院师生座谈会,请各学院于11周前上报座谈会具体安排时间。 三、检查本单位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如实汇总上报各类教学事故。 四、检查本单位学生的学风状况,特别是晚修率状况。 五、落实下学期开课计划,必须安排教授和副教授下学期为本科生上课,并请下学期各任课教师安排好教学进度;检查各年级教学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各学院做好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检查工作,包括试卷出题的覆盖面、题量、难易程度、试卷的判卷等情况以及试卷(A、B卷)、试卷标准答案及参考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等归档情况,学校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查若干门试卷。 七、严格检查200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情况,检查内容包括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情况;开题情况;指导与写作情况;答辩与成绩评定情况;装订与归档情况,学校教学督导组将抽查各专业部分毕业论文(设计)。 八、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于课程结束(第18周或第19周)后进行,届时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程序操作。 九、本学年“最受欢迎的教师”评选工作将于学期末(第19周)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程序做好评选表的制作工作。 十、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并将书面检查总结于第13周前上报督导科(办公楼112室)。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联系人:虞海珍、吴玉英 联系电话:66279099)